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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将停止受理 “商转公”等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018-10-13 15:24:46 网络整理 阅读:92 评论:0

兰州将停止受理 “商转公”等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日前,兰州市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称从10月15日起,兰州市取消“过户后二手房贷款”业务,停止受理购房人购买二手房办理完房屋权属过户登记后提出的贷款申请,停止受理购房人全额付清房款后提出的贷款申请,停止受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对于“现房贷款”的,停止受理借款人收取贷款资金情形的贷款申请。取消收取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单位工资收入证明。此外,《通知》还明确,夫妻离异满一年后可申请再次贷款。

兰州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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