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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财务疑云密布,中泰股份着急并购为哪般?(3)

2019-01-19 12:36:40 网络整理 阅读:111 评论:0

这样看来,正是每年均有关联公司为其贡献大量收入,这才使得山东中邑营业收入看起来养眼亮丽,然而在关联交易之下,,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就很让人怀疑了。此外,若真的是依赖关联公司贡献业绩,则其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也就更令人质疑了,而对此怀疑,在下文分析中也予以明确解剖。

收入含“水分”

我们知道,一家公司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到年底要么以现金方式收回,要么形成相应金额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债权,营业收入与现金流以及应收债权方面在勾稽关系上是互相印证的。那么,山东中邑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勾稽关系如何呢?

山东中邑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天然气销售和燃气接驳业务,根据草案提供的财务数据,以2017年为例,该公司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为12.28亿元,根据山东中邑审计报告披露的该公司的增值税税率(17%、16%、13%、11%、10%)按最低增值税税率10%测算,则2017年该公司含税营业收入金额至少应该为13.51亿元。同期,山东中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比上一年年末同类项合计新增了7281万元。将含税营收与新增债权相勾稽,理论上该公司的营业收入有12.78亿元是以现金方式收回来的,可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从公司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来看,其2017年收到的金额为12.57亿元,考虑到这部分现金中还包含了当年预收款项的新增金额,即在剔除1507万元预收款项新增的影响后,当年营业收入实际收到的现金应该为12.42亿元。很显然,这一结果与理论核算的12.78亿元仍有3600万元的差距。要知道我们上文核算的含税营业收入是以10%的最低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如果以其营业收入中包含的更高增值税税率测算,则其实际收到的现金比测算金额可能更少。不管如何,该公司在2017年至少有3600万元的营业收入既没有形成债权,又没有被以现金方式收回,那么这部分收入到底去了哪里呢?显然,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是存在一定“水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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