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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科创板重走A股老路

2019-02-02 14:25:14 网络整理 阅读:180 评论:0

红刊财经曹中铭

1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制的实施意见》,并就《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同时,上交所就涉及科创板发行承销、上市、发行上市审核、交易、上交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工作、上交所上市委管理等内容的6项科创板配套规则,也开始征求意见。以上举措标志着科创板真的来了。

谨防科创板重走A股老路

A股市场诞生29年来,由于制度建设不完善,市场监管缺失或缺位等方面原因,一直存在多方面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阻碍着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常常打击投资者的信心。因此,科创板的设立,虽然在制度上不乏创新,但防止科创板再次出现A股曾经的错误,防止科创板重走A股老路却是非常有必要的。

实际上,对于科创板而言,有三个方面需要重点关注。其一是科创板是否会重现新股“三高”发行的一幕。新股高发行价格、高发行市盈率、高超募的“三高”发行,曾经广受质疑与诟病。“三高”发行既是对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扭曲,也严重损害了整个市场的利益。

根据《实施意见》的规定,科创板市场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主要通过市场化决定,虽然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是通过七类机构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的,但不能排除保荐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通过各种手段拉抬发行价格的可能。事实上,当年的“三高”发行,同样是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但保荐机构在背后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类似现象同样可能出现在科创板新股发行上。

其二,科创板是否会变成像创业板一样的“..板”。科创板的设立,为创投资金的退出提供了全新的通道,但防止科创板也变成了“..板”却是非常有必要的。《监管办法》规定,对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包括控股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等特定股东持股应适当延长锁定期。对未盈利企业特定股东的持股,不是延长锁定期的问题,而是在该企业未实现稳定盈利前,特定股东的持股都应一直锁定。否则,科创板将会变成未盈利企业股东的..板。特别是,,在特定股东如核心技术人员..后,可能出现..走人的状况,这对企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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