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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妈课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2)

2018-07-01 16:43:41 网络整理 阅读:88 评论:0

1. 一旦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无论其是否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和病毒载量检测,也无论其检测结果如何,都要尽快开始抗病毒治疗。在分娩结束后,无论采用何种婴儿喂养方式,均无需停药,尽快将其转介到抗病毒治疗机构,继续后续抗病毒治疗服务。特别强调,,对于选择母乳喂养的产妇,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药,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少要持续至母乳喂养结束后一周。

2. 当孕产妇血红蛋白低于90g/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0.75×109/L,建议不选或停用AZT。应用TDF前,须进行肾脏功能评估。

具体参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及《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

孕妈课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2)

婴儿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安全助产服务

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帮助感染孕妇及其家人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

艾滋病感染不作为实施剖宫产的指征。对于孕早、中期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规律服用药物、没有艾滋病临床症状,或孕晚期病毒载量<1000拷贝数/毫升,或已经临产的孕产妇,不建议施行剖宫产。

分娩过程中应严密观察并积极处理产程,尽量避免可能增加母婴传播危险的损伤性操作,包括会阴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使用流动的温水进行清洗,用洗耳球清理鼻腔及口腔粘膜,缩短新生儿接触母亲血液、羊水及分泌物的时间。清理过程操作手法应轻柔,避免损伤皮肤和黏膜。

医务人员实施普遍性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职业暴露。婴儿喂养咨询与指导

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医务人员应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进行婴儿喂养方式的可接受性、知识和技能、可负担性、可持续性等条件的综合评估,给予技术指导。

对选择人工喂养者,指导正确冲配、器具清洁消毒等。对选择母乳喂养者,要做好充分的咨询,强调喂养期间母亲或婴儿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指导正确的纯母乳喂养方式和乳房护理。告知母乳喂养时间最好不超过6个月,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改为人工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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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艾滋病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将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纳入高危管理,于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观察有无感染症状出现。

按照《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方案》的相关技术和时间要求,对所生儿童于出生后6周和3个月时,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婴儿感染早期诊断。

未进行婴儿早期诊断检测或婴儿早期诊断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儿童,应于12、18月龄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及必要的补充试验,以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本期专家】

佘蔚,沈阳市妇婴医院儿科门诊主任医师。辽宁省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临床经验丰富,多次参加危重症抢救,擅长呼吸、消化等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尤其在儿童哮喘方面有很深的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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