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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内篇之人间世》4.3

2018-08-31 14:27:16 网络整理 阅读:175 评论:0

“且昔者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干,是皆修其身以下伛拊人之民,以下拂其上者也,故其君因其修以挤之。是好名者也。且昔者尧攻丛、枝、胥敖,禹攻有扈。国为虚厉,身为刑戮。其用兵不止,其求实无已。是皆求名实者也,而独不闻之乎?名实者,圣人之所不能胜也,而况若乎?虽然,若必有以也,尝以语我来。”

“再说,以前夏桀杀了关龙逢,商纣杀了王子比干。这二人勤于修身,爱护百姓,但由于居下位而拂逆上位,所以君主就利用他们的修养来加害他们。这是好名的结果。再说,以前尧攻打丛、枝、胥敖,禹攻打有扈,使这些国家变为废墟、百姓灭绝,国君也被杀害,这是因为他们不断用兵,贪得无厌。这些都是求名好利的结果。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名与利,连圣人都无法超越,何况是你呢?虽然如此,你一定有你的想法,不妨说来听听。”

关龙逢与比干被杀害,是为了完成“好的臣子”之美名(好名),君王于是利用这个弱点,最后,他们的生命也无法再去完成更高的价值;四国被灭,不断用兵,贪得无厌则是因为“求实”。庄子认为名利是社会群体所制造的,名利再怎么可贵,也比不上生命,甚至会妨碍个体自我的心灵修养,如果为名利而牺牲,当然是本末倒置。

圣人不能胜过名实的诱惑吗?庄子在此是借孔子之口说不能,所以未必构成“圣人”概念的混淆。不过“圣人”概念在《庄子》中,确实有双重含意。道家说“圣人无名”(圣人化解名声),因为圣人的目的是为百姓服务,所以名声对他不构成诱惑,然而英国哲学家休谟说过:“一个人做好事,目的不是为了别人的称赞;但如果有人称赞,又何必拒绝呢?”这使得社会上的人,尤其是年轻人会更愿意做好事。所以在因果关系上,不须一刀两断。人做事总会有动机,或为名,或为利,,但名利如果作为自然的结果而不是目的,就不会构成困扰。休谟主要是针对康德“义务论”所提到的“做好事是出于事情本身是应该做的,而非为了好的结果而做”而言。譬如到医院探病,是因为“朋友”住院,对朋友本来就有这个义务,而非任何“朋友”之外的其他因素。康德的思想是很高尚,但很难落实于人间,休谟的思想则较为平实。

“丛、枝、胥敖”,在《齐物论》中写成“宗、脍、胥敖”,可能是形误(“枝”原是“快”)以及音近(“快”与“脍”,“丛”与“宗”),《庄子》书中这类情形不少。

庄子《内篇之人间世》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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