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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遗憾:他对于儿子教育的失败,自己吞下苦果(2)

2018-10-15 11:32:19 网络整理 阅读:113 评论:0

在胡适12岁时,随同父异母哥哥到上海读书。临行前他的母亲为他订了婚。未婚妻是旌德县的望族江家的小脚千金江冬秀。胡适对这门婚事不感兴趣,可是他对母亲非常孝敬,就默认了。1917年秋天,胡适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博士后,应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同年12月,胡适尊奉母命,在老家与比他大一岁的江冬秀举行新式婚礼。

1923年7月胡适向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以杀死两个儿子相威胁,胡适便不敢再提离婚之事。

胡适关于家庭教育的观点终身未变,晚年,他曾对秘书说过这样一番话:“娶太太,一定要受过高等教育的;受了高等教育的太太,就是别的方面有缺点,但对子女一定会好好管理教养的。母亲有耐心,孩子没有教不好的;孩子教不好,那是做母亲的没有耐心的关系。”这话听来,似乎是胡适把家庭教育孩子的重任全放在妻子身上了。

胡适1929年8月26日在写给年仅10岁就到苏州上学的大儿子胡祖望的信中,强调孩子要独立、合群、要用功。胡适也许是觉得自己12岁多就到上海求学而有所成,故希望儿子们发扬光大自己的精神品格,但事实上胡适那时在上海过得比较纠结,陷入不爱学习与染上恶习的泥淖,靠他人的帮助与自制,特别是他二哥的监管,才得以终于确定目标,出洋留学。

胡适的遗憾:他对于儿子教育的失败,自己吞下苦果(2)

胡祖望到苏州读书并不是出于父母周全的计划,而是胡适到苏州演讲时的临时起意。 “祖望很好,这回游苏州,我吃了苦,他却很高兴。廿五日他跟我丁大哥去上了一天课。他很喜欢那学堂,先生们也喜欢他。下学年似可把他送到苏州去学,你看如何?”

事实上要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并不一定要让孩子那么小离开父母,这一点陈鹤琴在《家庭教育》一书里,对培养独立能力与人格,均有比较清晰的理论与实例。

比如陈鹤琴认为培养孩子独立能力的做法有三原则:常带孩子上街观察、凡小孩子能做的事不替他做、让小孩子做难易均衡的事。当然如果加上让小孩子参与家庭事务的会议,为家庭决策提供建议的话,那就能保证孩子能在逐步学习的过程中获得独立能力。但这一切无不决定于你得花心思与精力在孩子身上,陪伴他共同成长。

无疑胡适江冬秀夫妇在这方面,像大多人一样欠缺较多。

胡适在1929年写给胡祖望的这封信,有一句话这样说:“功课要考最优等,品行要列最优等,做人要最上等的人,这才是有志气的好孩子。”

要做最上等人,这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现代版,一生追求民主平等自由的胡适教育孩子时如此说法,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胡适的遗憾:他对于儿子教育的失败,自己吞下苦果(2)

胡祖望对胡适江冬秀夫妇的考验还不算大,真正考验他们的是小儿子胡思杜。胡思杜喜欢研读文史,希望读人文社会科学——不像胡祖望喜欢理工科。他想学政治引起了他妈妈的不满。一听说胡思杜要学政治,江冬秀马上写信给胡适说思杜是如何的没有出息,居然要学政治,去做那狗官。学政治就要做官,可见那时对政治学存在多大的误解与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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