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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流失文物追索困难重重 3年追索章公祖师能否回家?(2)

2018-10-18 08:27:42 网络整理 阅读:177 评论:0

这次开庭,我也提出了新的证据。我此前去欧洲时,坐像已撤展,我没看到,但是收到当地华侨辗转给我的一份视频,详细拍摄了这尊坐像。尤其在坐像背部,可以清楚地看到有文字被刮去的痕迹,但是还能看到最后有“重新”两字,这是当年坐像重新刷金后留下的记录,而在福建供奉章公祖师的竹篮的提把上,也有这些字样,这是很关键的证据。综合来看,坐像是同一尊没有疑义。

荷兰藏家还提出,在2015年底,坐像已经被他在荷兰交易。但是他拒绝透露交易的详细情况,也不愿意告知法庭第三方买家的信息。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荷兰藏家有必要提供这些信息,不然可以不采信其说法,那么坐像依然被认定在其手中。

钱报:如果他真的已经转卖了,还有办法吗?

刘洋:明知是赃物,还进行买卖,就是欺诈..易。我们可以要求认定交易无效,并同时追加第三方买家为起诉对象。

钱报:荷兰藏家在此前一直强调自己是善意取得,这点是否有争议?

刘洋:当然有。在国际上,判断是否善意取得主要依据有两个方面,一是是否在公开市场取得,比如拍卖会等。他则是私下买卖,而且一直没有提供详细资料。二是价格是否合理,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他1996年买入的价格是4.4万荷兰盾,当时约合人民币十几万元。这么低的价格是不正常的。当时宋代的中国造像的价格多在百万人民币以上。低得离谱的交易价格显然是因为来源有问题。

调解阶段双方各提条件

钱报:12日庭审最后结果是什么?

刘洋:最后我们都表达了调解意愿,法院也进行了调解。

钱报:双方有怎样的诉求?

刘洋:我们当然是要求返还坐像。同时可以给予荷兰藏家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精神鼓励。不过关于经济补偿需要在当地村民可以负担的范围内,当地经济条件并不算很好。如果按照荷兰藏家之前提出过的2000万美元,那肯定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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