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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一句话让胡适不敢离婚,五年后妻子却说:我死后你娶这位小姐

2019-01-11 07:44:54 网络整理 阅读:186 评论:0

民国历史上,胡适是一个很有争议也很有意思的一个人物。众所周知,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主要代表,在思想方面,他毫无疑问是一个勇于破旧立新、敢做时代先行者的潮派,然而在婚姻方面,他却始终无法摆脱旧伦理、旧道德的束缚,于是,新旧两种文化形态在他身上形成了真正的对立统一,这使得胡适成为近代史上绝无仅有一个奇特人物。

那么,为什么说胡适始终无法摆脱旧伦理、旧道德的束缚呢?一个最明显的例证就是他与妻子江冬秀的婚姻生活。

胡江二人的婚姻是正宗的包办婚姻,而且江冬秀从小就裹着小脚,与新文化运动兴起后勇立潮头的新女性可以说是完全不沾边。然而,胡适偏偏与她做了一辈子的夫妻。

1904年,年仅13岁的胡适在母亲的安排下,与比他大一岁的江冬秀缔结了婚约。不过,直到13年后,也就是1917年,他们俩才正式完婚。

妻子一句话让胡适不敢离婚,五年后妻子却说:我死后你娶这位小姐

这就有些奇怪了——在那个年代,男女青年到26、27岁才结婚,已经是晚婚中的晚婚了。事实上,一场婚事拖了13年才办,应由胡适负主要责任。他在上海读了6年书,又去美国留学7年,加起来正好是13年。

按理说,胡适喝了那么多年洋墨水,也必然见识过不少才貌俱佳的新女性,另择结婚对象的机会应当大把,即便他真的这样做了,也无可厚非,为什么偏偏固守着一纸包办婚姻的婚约死死不放呢?

这正是胡适践行旧伦理、旧道德的有力佐证无疑了。在这13年中,胡适如同一个痴情种子,不但对江冬秀这位未婚妻始终抱有美好的憧憬,而且多次在信中表达坚守婚约、决不背弃的立场。

1917年,胡适选择在自己26周岁那年完婚,还写了5首《新婚杂诗》来抒发他的欣喜之情,其中更有“只有那十年陈的鞭炮,越陈偏越响”这样颇有些俏皮意味的诗句。

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次婚礼上一个17岁的伴娘却在6年之后成为胡适与江冬秀之间的第-三-者,她就是胡适三嫂的妹妹曹诚英。

妻子一句话让胡适不敢离婚,五年后妻子却说:我死后你娶这位小姐

在度过数个浪漫的假期、体验了一把软玉温香之后,胡适这才明白传说中的自由恋爱真的让人无法抗拒。可是当他经过一番痛苦的思考之后,,惴惴不安地提出离婚时,却被霸气侧漏的江冬秀抄起一把剪刀用一句话就秒杀了:“好啊!你真要离婚的话,我先把你的两个儿子给杀了!”

标签:离婚 结婚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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