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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我对“俗”深恶痛绝 !(3)

2019-02-14 12:18:06 网络整理 阅读:113 评论:0

黄庭坚也重“意”。我们看他的书作,明显感到“意”气风发,痛快不羁。“尚韵”和“尚意”(因为有了得当的节奏感,才会产生笔意)从本质上看,也不相违背。耐人寻味的“韵致”往往“意”味深长。

黄庭坚既重法又不重法。他说:“法在人,故必学。”在初学时,他并不忽略前人的优秀书作,他曾师承过同朝的周越、苏轼,师法过前代的王羲之、杨凝式、颜真卿、柳公权、张旭、怀素、李邕等人,对《瘗鹤铭》也深有研究。

他说见到怀素的《自叙帖》以后,“谛观数日,恍然自得(多看和精读字帖的重要性我就不多说了),落笔便觉超异。黄庭坚这种得“法外之理”,自创新法,其实是一种相当高的创作境界。他不拘执前人的法度,自由地表现自己的美学思想,这比“唐尚法”更高一筹。

黄庭坚:我对“俗”深恶痛绝 !(3)

黄庭坚:我对“俗”深恶痛绝 !(3)

▲黄庭坚《松风阁》

黄庭坚的书法美学思想,除了“绝俗”、重“韵外之致”、“法外之理”,在“自然’、“中和”、创新等观念上还有许多独到的见解,大家可以下载他的书论文章,仔细研读和了解,在此,就不一一叙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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