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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中的“悟”(2)

2018-07-11 15:25:24 网络整理 阅读:158 评论:0

论书法中的“悟”(2)

作者 王亚斌 作品

“悟”本是佛家用语,后来引用于美学领域。《镇州临济慧照禅师语录》载: 僧问:“如何是佛法大意?”师竖起拂子,僧便喝,师便打。又僧问:“如何是佛法大意?”师亦竖起拂子,僧便喝,师亦喝,僧拟议,师便打。

这段话意在说佛法大意是不可言传的,“说似一物皆不准。”佛家强调只凭纯真的性灵,通过一已在实践中的领悟,终有一天会得其个中三味,不指望师父用言语教我,我悟后亦不以言语教人。

佛家关于“悟”有两说:妙悟说和顿悟说。妙悟说由东晋僧肇提出,它强调不为万物所累,达到万物与我为一,取得精神绝对自由;顿悟说是竺道生继支遁之后提出的,它强调佛理不可分阶段理解,而须豁然贯通。受佛家影响,书法中也产生此二说:齐梁时陶弘景最早提出顿悟说:唐和尚光最早以妙语谈书道,他说:“书法犹释氏心印,发于心源,成于了悟,非口手传。”强调“不离文字,以心传心”,“法即是心。”

书道同佛法,我心即佛心。在释家看来,学书就是悟禅,但书道中的“悟”和释家所言的“悟”也有区别,在释家眼中,一切皆为空幻,悟也是幻觉,是一种..体验;而书道中的悟却不是幻觉,有理性参与其中,可以悟理,悟笔法,悟意象。再,释家认为书法只是心悟佛法的道场,不主张书家从单纯的书法实践之外的天地万物中去求理,则显得片面化、绝对化了。

论书法中的“悟”(2)

“悟”之所以被历代书论家所重视,这跟书法艺术的本质属性有关。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和美学精神在于它是抽象性的艺术,但是这个抽象和哲学的抽象却有区别。哲学的抽象,它是把一切具体可感的事物进行概括,最后完成概念的本质规定,形成范畴,其间已无任何具象的成分。书法的抽象则不同,它抽象的基础是汉字本身,汉字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象形性逐渐失去,变成了体现宇宙万物形质意理的抽象的点画结构;书家从“观于物”到“寓于书”,用毛笔书写出来的线条也就把自然事物的特征抽象化了,但这个抽象,并没有把“象”统统抽掉,使其完成纯概念的本质规定,而是“囊括万殊,裁成一相,”使之成“无声之音,无形之相,”仍然保留一副充满情趣鲜活生动的相貌,它的抽象性仍含有一定具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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