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 >

刘光第生命里的五位女性(3)

2018-07-29 01:52:12 网络整理 阅读:200 评论:0

同治十一年(1872)夏,13岁的刘光第继年前送走祖母廖氏后,父亲刘宗准又不幸病逝,家庭的重担瞬间全部落在了母亲王氏的肩上。此时的家境“支用绌,入不敷出,食常不买生菜。两三月一肉,不过数两。中厨炭不续,则弟妹拾邻居木店残枝杈剩屑以炊”。有时贫困至极,母亲王氏“每用三钱买豆花”,成为全家一天的伙食。在如此困窘的情况下,“最喜儿子读书”的王氏仍然督促儿子认真读书。那时,光第已师从管鹿田先生。由于管先生要求严格,光第“三更归来,鸡初鸣必起温书”,母亲王氏则“夜分(夜半时分)瞑坐榻上以待”。有时一边“问无冻否”,一边询问“今夜课几书几文(今晚学习了几篇课文)”。每天早晨,王氏还要按时叫醒光第,竟“无一误”。

艰难困苦的生活几乎把王氏压垮,至光第17岁时,“家益窘,先妣于是半年病,屡濒于危”。这时,有亲戚劝王氏让光第弃学经商。王氏婉言辞谢,决心坚持让儿子读书考取功名。于是,她继续节衣缩食,先后又将儿子送至李少崖先生和曾虎臣先生门下就读。到最艰难的时候,王氏竟然“卖屋而买书焉”,全力支持光第读书。光第也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先后成为秀才、举人,直至在光绪九年(1883)癸未科以二甲第八十八名的成绩中进士,授职刑部主事。

王氏的执着与不惜代价,为旧社会贫困家庭教育子女考取功名树立了典范。但更为重要的是,她以自己良好的人格品质为光第的健康成长起到了引领示范的作用。正因为这样,光第前后为母亲作了《王太恭人家传》和《先妣述略》两篇传记,其中不乏体现王氏乐善好施、宽人律己、嫉恶如仇的诸多生动事例,折射出王氏的不平凡的另一面。王氏的这些品德,对光第的影响无疑是相当深刻的。光第以后在京官任上奉行的勤、清、慎座右铭以及见义勇为等表现,应该说母亲王氏的潜移默化和言传身教功不可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