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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第生命里的五位女性(4)

2018-07-29 01:52:12 网络整理 阅读:200 评论:0

由于贫困、疾病加之独撑家庭的艰辛,已见证光第学业有成的母亲王氏于光绪十一年(1885)病逝于赵化镇家中,终年47岁。悲痛欲绝的光第直言“椎心刺胸,每悔靡及”,并按清制在家守孝三年。在此期间,光第写下《纪怀》《述怀咏物诗四首》等诗文,以寄托对母亲的哀思。

刘光第生命里的五位女性(4)

两任聘妻:情感的伤痛

自中国产生儒家学派以来,“修齐治平”几乎成为旧社会判定一个男人有无人生理想的基本标准。一个修身未成的人是不可能齐家的,一个家室不安的人是难以治国平天下的,所以儒家讲究“求忠臣于孝子之门”。而“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社会上人人必须遵守奉行的一条基本道德准则。光第毕生追求“在家事父母,入仕报君主”的人生信条,婚姻大事对他来讲当然与金榜题名同等重要。而旧时婚姻向来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亲早亡的刘家,母亲王氏成为光第完成人生大事的掌舵人。

《王太恭人家传》载:“里有谋婚光第者,意良厚。恭人称其母再醮(再婚),女虽美,却之。”看来,光第母亲关注的不是儿媳妇的容貌,而是女方的家庭结构和成长经历,这凸显了她在儿子订婚大事上的慎重和决定权。根据丘铸昌著《刘光第年谱简编》记载,光第有接连两年两次订婚的经历。

第一次是同治十二年(1873),光第14岁。女方是富顺县赵化镇十字口棉花店郭家的女儿,名叫郭琼玉,时年12岁。可惜订婚不久,郭氏因病误食药物而去世。事后,光第赋悼念诗一首,题为《幼聘郭氏女十二岁夭追悼》。诗云:“电光石火渺难追,弄玉飞琼去尚迟。娘小至无新嫁福,童鳏未有悼亡诗。碧瓜字破年方待,红豆花开意不知。梧叶石阑荷叶沼,那堪重忆翠髫垂。”全诗充满惋惜和伤感。

第二次是同治十三年(1874),光第15岁。女方是赵化镇北石灰溪(今属安溪镇)的农家之女,也是同窗好友胡正之的姨表妹,名叫张佩珍,时年17岁。两人经胡正之牵线,又征得母亲王氏同意,可谓一见钟情。真是无巧不成书,命运好像总是在捉弄光第。刚订婚不久,张氏又患急病去世。光第闻讯,哀痛万分,亲自前往悼念,并以诗作《继聘张氏十七岁亡往祭悼赋》表达对聘妻的思念。诗云:“紫荷香佩好珍存,上有临终滴泪痕。无命自伤才太慧,待郎不至体犹温。黑棺盖玉花长恨,红线牵丝月再魂。一恸抚肌卿领取,伤心即作定情论。”从字里行间不难发现,相对于第一任聘妻郭氏,光第对张氏的追悼更显情真意切,对爱情的体念更加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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