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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人关心的9大社保问题,市劳保处给答复了!(6)

2018-05-30 20:40:39 网络整理 阅读:128 评论:0

此外,现行养老金调整机制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挂钩调整分两部分,一部分以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增加,第二部分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由此看来,退休前缴费基数低、缴费年限短,不仅影响退休时养老金水平,在以后养老金调整中也将与那些缴费基数高、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越拉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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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以托管形式

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部分用人单位为减少缴费成本,授意与本单位有用工关系的职工通过档案托管形式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不是以本单位名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从而逃避了为职工参保缴费的法定义务,少缴了养老保险费,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利益。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以本单位名义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授意职工以托管形式参保缴费而逃避参保缴费义务的,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维权意识的建设任重道远

希望大家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都能勇敢的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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