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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的跨界与转型(2)

2018-07-04 06:24:12 网络整理 阅读:149 评论:0

法务还要有能力适应现在纷繁复杂、日新月异的法律规定、合规政策。供应越多,越不是专业之外的人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的。即便是职业律师,在强调专业化、精品化的今天,在法律内部也会有一种隔行如隔山的感觉。如现在的房地产律师,对于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可能一无所知。但法务的公司角色和职责,决定了法务不能只懂一个部门法或一个类型的法律。法务要懂得的法律,是要非常全面的,以业务和企业所需要的为准。业务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法务就得去学习。

法务要不断地在法律内部进行跨界,从公司法到劳动法,从知识产权法到税法,等等。法务还要不断地在法律与其他专业进行跨界,从战略到财务,从市场到技术,等等。一句话,跨界是为了提供一流的法务服务,满足当今企业的深层需求。

法务跨界在于突破法律思维

之所以要进行跨界交流,除了外部的市场需求压力以外,还在于跨界是非常难的。要实现跨界,首先得突破自己的思维模式。主动去改变自己,这恐怕是世界上最难的事之一。柯达、诺基亚、摩托罗拉等这些曾经的世界巨头,都因无法及时改变而错失良机。把它们打败的,正是行业外的创新者。击败这些巨头的工具,是创新,新思维和新技术。由巨头筑起的围墙之外的后起之秀,天然具有不同的思维模式。这说明要跨界,先得具备跨界思维,也即换一种思维看自己。

法务是依赖法律思维进行工作的。法律的要件思维、程序思维、证据思维、救济思维等,是处理法务工作的基础。殊不知,正是这些思维习惯,可能就限制了法务的跨界,使得法务没能力、没动力去洞察企业内部的真实需求。比如要件思维,让法务对合同生效非常在意,而全然不顾任何背景。如一份施工合同,已事实上履行完毕,现在要盖章付款,法务就别纠结于合同条款表述、施工方的资质等问题了。法务审查这份施工合同的目标是服务于企业的快速付款,在确认合同已完成的情况下,就可直接放行,而不要再纠缠于合同条款等问题。

标签:法务 跨界 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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