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通俗的上工早晨
领班让工人去拿器材
只是500米的距离
不测溺水阴阳两隔
工地需要负什么责任?
又该若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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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工人早晨上工之前,领班叫工人出去拿器材,工人在500米摆布不测溺水灭亡。跟工地有没有什么关系?工地该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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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叫个同伙吃饭,喝的都有点多,就各自回家,他骑电动车把本身摔伤了,脸上摔的挺厉害,手脚都没事,这个他会找我要补偿责任之类的吗?我应该付什么司法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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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爸爸不测过世,妈妈还在,今朝房子怙恃婚后购置,妈妈一小我名字,若是出售能够直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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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2014年9月入职到如今为止单元单子未帮员工购置社保,多次找相关负责人谈,都是各类托言说,单元单子没有这项开支来为你们交社保,怎么谈都是不帮缴纳社保,签有劳动合同,2018年5月单元单子又实行12小时工作制,两班倒,还要熬夜上今夜班,每月有四天歇息,像这种情形我该怎么办?有投诉过但不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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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单元单子组织的篮球竞赛,相对正式点,给每个队买队服,并且有奖品。竞赛时间都是在非工作时间。这种情形下,打球时候受伤算是工伤吗?
说法君,我也被司法问题困扰着守候解救!
那快快注重啦,你也能够提出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