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医保政策(目录内)
1、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平均报销75%。
2、孕产妇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自然分娩实行单病种管理,1500元限额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负担,超出限额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政府副县长程智芳讲解健康扶贫政策
(二)大病保险政策(目录内)
1、按照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平均报销75%。
2、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为5000元,报销比为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梁家庄乡卫生院院长牛天太为贫困群众讲解岚县健康扶贫政策告知书
(三)补充保险政策(目录外)
1、医保目录外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县域内医疗机构不超过15%,市级医疗机构不超过20%,省级医疗机构不超过30%。超过控制比例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2、医保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按85%的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3、省外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执行。
土峪乡卫生院院长杜雅玉为贫困群众讲解岚县健康扶贫政策告知书
(四)“136”兜底保障政策
在县内、市内、省内医院住院,个人年度目录内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1000元、3000元、6000元,超过部分由医保基金承担。
“三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患者出院时可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也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来源:岚县卫生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