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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回应6000多首歌下架:KTV经营者应删除未获授权作品

2018-11-06 10:25:24 网络整理 阅读:64 评论:0

中国网财经11月6日讯 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官网消息,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以下简称“音集协”)向社会发出公告,通知KTV设备和系统服务商(VOD)及KTV经营者删除非音集协管理的部分作品,陈奕迅、周杰伦、邓紫棋等数位歌手的多部作品在列。作为音集协启动KTV 曲库正版使用的第一枪,这在市场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音集协近日给出官方解答。

音集协回应6000多首歌下架:KTV经营者应删除未获授权作品

公告全文

删除歌曲,依法依规,必须遵守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依法取得授权,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

众所周知,KTV场所使用海量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向消费者提供点唱服务负有向著作权人支付版权费的义务,为解决在实践中KTV经营者难以一一获得海量权利人授权的实际问题,依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版权局批准,音集协于2008年依法成立。作为我国唯一管理音像权利人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同时也接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委托,代表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权利人向KTV行业收取著作权使用费。依据《著作权集体条例》的相关规定,音集协只能代表两会的会员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所以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均不在许可范围内。本次公布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因此,音集协依照法律规定,通知KTV场所及KTV曲库上线渠道(VOD商)予以全部删除是严格依法办事、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行为。同时也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公司已经陆续向KTV经营者提起侵权诉讼或者即将提起侵权诉讼,KTV经营者如果不予以删除,将面临着诉讼赔偿的风险,会给自己的经营带来损失。因此,音集协本次通知删歌,既是依法行使集体管理职责,更是遵循司法判决,免除KTV经营者法律风险的预防措施,势在必行、不得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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