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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现代钢铁离奇破产清算路(3)

2018-06-09 16:40:26 网络整理 阅读:64 评论:0

被返还的80%自救金

2018年5月24日,11家出资债权人在四平中级人民法院开了一个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则是:由法院告知11家出资债权人,此前他们与钢厂签订的一份“生产自救承包合同”要予以解除。

付亚芳是这11个出资债权人之一。付亚芳说,2016年5月,停产一年的钢厂面临着生产许可证年检的问题。如果因为企业停产歇业形成僵尸企业,不启动恢复生产,将无法通过年检而被国家强行淘汰。到当年8月份是一个节点,如果届时钢厂还处于僵尸状态,就要从国家公布的钢厂名录中剔除。

付亚芳回忆,彼时,在债务人、部分债权人和法院的商讨下,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决定采取债权人承包经营的方式来挽救企业。但钢厂启动生产需要资金,彼时,同为11家出资债权人之一的王涛联络了几十家债权人,但最终只有11家愿意拿出资金参与这样的“生产自救”。

王涛向经济观察报提供了一份落款为“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关于解除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债权人生产自救承包经营合同的通知》,其中表述:“2007年8月,由于债务人的《生产许可证》须年检换证,为保存《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盘活企业,避免破产清算,减少所有债权人的更大经济损失,部分债权人顶着巨大压力,甘冒风险,在市场行情预期不明的情况下,主动向管理人提交《复产申请书》,请求自行出资启动生产自救。经法院允许,管理人以信函方式,征求所有债权人表决意见,是否同意由债权人自愿出资组织生产自救?经多数债权人同意后,管理人于2017年5月17日与先期出资人签订了《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债权人生产自救承包经营合同》。”

上述文件还表示:“债务人之所以能回复生产和维护资产的价值,并未破产重整提供了可能,完全得益于多数债权人的一致意见和各位出资债权人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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