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机构投资者视角的定向可转债第一单

2018-11-21 04:45:55 网络整理 阅读:244 评论:0

11月8日,众人期盼的定向可转债第一单发布了预案。

机构投资者视角的定向可转债第一单

刚刚,赛腾股份(SH603283)公告了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从投行角度进行的解读已如汗牛充栋,作为从事投资行业的寻瑕小姐姐,试图从机构投资者的角度,看此次定向可转债的第一单,探讨后续的一些操作。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之争意味着什么

首先,作为支付工具,是向被收购的资产的原股东支付的,也就是说,在这个框架下,想获得定向可转债,需要成为资产的股东。这意味着,要想获得定向可转债,应该先投资一个未来可能被并购的资产。以前,对于可能被并购资产的退出只有上市公司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现金两种对价方式,现在增加了定向可转债这种支付工具;

其次,作为支付工具。适用的是重组办法,所以转股价格可以按照20日、60日、120日均价的较低者打9折作为转股价格。如果作为融资工具,需要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需要按照20日均价和前一日叫一个价格中的较高者转股价格。作为支付工具明显对于投资者更有利;

另外,作为支付工具,可以使得不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不受资产负债率40%、净资产收益率6%等限制。关于限售期

对于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票、配套募集资金取得的股票,都需要受减持新规的影响,也就是每年减持数量不能超过50%,变相增加了一年的锁定期。

另外,根据两个交易所的解释问答,对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票,也需要遵守减持新规的规定。

按照这次的第一单来看,定向可转债完全不受减持新规的约束。定向可转债分三期解禁,此后可在交易所交易。一旦定向可转债可进行交易了,那自然不会设定转股后的减持限制,否则,对于购买的投资者是明显不公平的。另外,可转债可进行交易,本身也意味着不存在减持限制了。但是,在这个预案之中,还是写了一句,根据监管机构对于减持限制的要求设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