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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笔记中岭南妖法伏法故事:祥宏讲夷坚之莆田处子(2)

2018-06-04 07:54:53 网络整理 阅读:103 评论:0

宋高宗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建州政和县(福建北部)有个人去莆田买了一个处女。开始他跟别人说买这女孩做妾。买了以后就为她沐浴更衣,浑身涂抹上香膏、油膏,给她穿上非常艳丽的服装,还专门找了个空房间,让女孩住。他也不冒犯她。

从莆田返回政和走了十天。一路饮食供应,买主把这女孩当主人一样伺候。他随身带了个大笼子,锁得很结实,不知道里边是什么。每到天晚,他一定在笼子面前焚香致敬,用钥匙打开笼子跪拜,整个过程很恭敬。这异样的情况,女孩看在眼里,感觉不妙,认为里面有鬼,恐怕是个不小的祸事。所以女孩一路上绝不吃荤,同时默诵大悲咒,一刻不停。

回到政和县,买主也不回家,专门另租房间安顿女孩。这间房里除了安置女孩,也把大笼子放里边。几天后的一个黄昏,这买主来到大笼子面前,摆好果品和酒,跪在那儿祷告一番,屋里点上烛光,锁上门就走了。女孩一个人端坐在床上,感觉很恐怖。自己念大悲咒就益发卖力了。等到夜半时分,大笼子真出情况了,里边儿“嘎嘎”有声,忽然中开!女孩知道可能要死在临头,心中恐惧,但也没办法。她只能默默祈祷佛菩萨加持,希望自己的冤亲债主能饶了她。

此时,只见笼子里爬出来一条大蟒蛇!这蟒蛇弯弯曲曲出来后,想爬到女孩这边,但它好像怕什么东西,不敢过来,过了一会,这大蟒蛇就看不见了。女孩估计此时已脱险,就下床,蹑手蹑脚走到大笼子这边,发现笼子门已打开,里边只有一些纸钱。此时天还没亮,女孩把墙壁弄破,跑出去了。她跑到邻居那儿敲门求救。其实邻居素来知道这个买主不是好人,也知道他平时都干些什么,于是邻居跟女孩儿一块儿等着那买主回来。

买主一回来,邻居就把他抓住了,直接扭送到县里。当时,长溪(福建霞浦)人刘少庆(季裴)做本地县令,他对罪犯盘根究底,问清案情并定罪。后来知道他是学的“岭南妖法”,专门杀活人祭鬼,而且已经杀了很多人。结果当然是死罪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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