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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时期,战争的规模有多大?

2018-12-07 14:32:19 网络整理 阅读:125 评论:0

夏、商、周(指西周)是中国古代奴隶社会时期的三个王朝,有了政权也就意味着有了真正的军队军队,一般分为常备军和“召集军”(如“周六师”和“殷八师”),其战争规模可以由常备军数量和最大召集军数量来确定。而进行战争的目的一是为了包卫自己的部落和国家,二是掠夺对方的奴隶和生产物品。

夏商周时期,战争的规模有多大?

从《司马法》的“乘马”推测军队规模

不同古籍引用《司马法》残文,以及《管子》这类可信度较高的史料,都提到了“乡遂、乘马”之制,多数研究认为是周代的战争组织方式。它分为两种,一种可能就是常备军,即“乡遂之制”,特点是出兵数量大,接近2户出1兵,且装备由官方提供;另一种就是“乘马之制”,即召集军,特点是出兵数量不大(不多于10户出1兵),且装备由民间自备,属于一般人需要承担的封建兵役。

《司马法》:“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有戎马一匹,牛三头,是曰匹马丘牛。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谓之乘马。

《春秋左传正义》:“古者用兵,天子先用六乡,六乡不足取六遂,六遂不足取公卿采邑及诸侯邦国。若诸侯出兵,先尽三乡、三遂,乡、遂不足,然后总徵竟内之兵”……“长毂、马牛、甲兵、戈楯,皆一甸之民同共此物。若乡遂所用,车马、甲兵之属,皆国家所共”。

郑注《小司徒》云:“方十里为成。”缘边一里治沟洫,实出税者方八里,六十四井。郑注《小司徒》又引《司马法》云:成出革车一乘,甲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为终,千井,革车十乘,甲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终为同,万井,革车百乘,甲士千人,徒二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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