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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太康时期的小康局面

2018-12-17 14:38:23 网络整理 阅读:198 评论:0

#江海轻舟##《中国通史》#

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晋武帝在位的二十五年,是西晋皇朝相对安定时期。这期间,从太康元年(280)到十年(289),是西晋比较繁荣的时期,保持了一个小康局面。平吴以前,晋就重视农业的恢复和发展。据《晋书·食货志》载:“是时江南未平,朝廷励精干稼穑。”泰始二年(266),武帝诏:“今者省徭务本,并力垦殖,欲全农功益登,耕者益劝”。汲郡太守王宏,勤恤百姓,导化有方,督劝开荒五千余顷。当时正遇上荒年,他郡皆闹饥荒,而汲郡独无匮乏。于是武帝特下诏书褒扬,赐谷千斛。十年,光禄勋夏侯请求修新渠、富寿、游陂三渠,凡溉田千五万顷。咸宁元年诏:“今以邺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兵种稻。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西晋朝廷采取措施,从垦荒、兴修水利、增加农业劳动力和加强监督等方面来鼓励农业生产。

西晋太康时期的小康局面

三国时期的屯田制,在变乱时可以受到欢迎,在社会相对稳定时就不能适应农民小私有的要求了。司马昭在魏陈留王咸熙元年(公元264年),就“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三国志·魏志·陈留王纪》)。大约这次政令未能得到贯彻,晋武帝泰始二年(266)又“罢农官为郡县”(《晋书·武帝纪》)。废除屯田制,可能有多种原因,如避免官吏侵占等。但把在军法部勒下进行生产的屯田人变为郡县管理下的编户小农后,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会更高,更能增加生产,使政府能得到更多的收益,这应是主要原因。

西晋统一后,即于太康元年(280)颁布户调式,同时还颁布了占田法和课田法。占田、课田法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晋书·食货志》)。占田和课田的关系如何?“其外”两字如何解释?问题和争论都很多,详见本卷典志篇。这里只指出一点:占田、课田制下的农民,是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农。他们的粮食除缴纳田租外,都归他自己所有,因而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是高的。太康时期的小康局面虽只有十来年,但仍是人民可以相当安居的历史时期。《晋书·食货志》称:“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成安其业而乐其事。”干宝《晋纪·总论》就这样描述:“牛马被野,余粮委亩,行旅草舍,外闾不闭,民相遇者如亲。其匮乏者,取资于道路。故于时有‘天下无穷人’之谚”这些虽是不无溢美之言,但也不能全是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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