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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保监会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这6个要点是核心

2018-07-19 08:51:56 网络整理 阅读:79 评论:0

中信证券明明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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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央行窗口指导银行增配低评级信用债:“网传央行近日窗口指导银行,将额外给予MLF资金,用于支持贷款投放和信用债投资。对于贷款投放,要求较月初报送贷款额度外的多增部分按1:1给予MLF资金,多增部分为普通贷款,不鼓励票据和同业借款不鼓励。对于信用债投资,AA 及以上评级按1:1比例给予MLF,AA 以下评级按1:2给予MLF资金,要求必须为产业类,金融债不符合。”同日,银保监会召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会,意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及做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会议指出现阶段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相关工作。

为何政策出现如此重大变化,我们点评以此如下:

1,为什么我们最先预判而且看对方向?

我们在6月25日的《风险三重奏——时机与工具》曾经指出了目前信用债市场存在三大待爆风险,而解决的核心在于鼓励银行支持中低品种发行与贷款,甚至窗口指导银行要求中低等级品种来做MLF。本次央行的政策创新可以说十分超过市场预期,但是确实是目前其他宏观政策尚未配合,金融市场流动性结构分层、信用创造分层、货币与信用背离尴尬背景下,政策阻力最小的选项之一。

之所以我们能提前判断央行此举的政策创新,在于以下4点:(1)在于6月1日央行已经将AA与AA 信用债纳入了MLF合格质押品,表明央行非常关注目前中低等级信用债流动性接近枯竭的状态。(2)从MLF操作流程上来说,通过招标方式,央行与商业银行商谈数量、价格,是存在央行对商业银行进行窗口指导的空间;(3)MLF操作中是有质押出风险相对较高的中小企业贷款,以鼓励商业银行多参与中小企业信贷的先例。(4)MLF(中期借贷便利)相当于商业银行将资产质押给央行,获得资金支持,法律上是不转移资产的所有权的,,会计上并非央行直接的扩表与购买,与美国应对金融危机时,美联储直接购买MBS、ABS等“有毒资产”性质完全不同,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与金融监管框架中,没有条文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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