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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段银弟:今年争取再增10家上市公司

2019-01-16 05:39:21 网络整理 阅读:137 评论:0

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段银弟:今年争取再增10家上市公司

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一背景下,一场地方金融监管的改革潮席卷全国。

这场改革的核心举措,是将各省(市)地政府各类金融监管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金融监督管理局。据支点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10月至今,国内绝大部分省市挂牌成立金融监督管理局。

其中,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简称“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去年11月23日挂牌成立,是将湖北省政府金融办的原有职责与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相关金融监管职责整合而设立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为何要成立地方金融监管局?该机构将如何进一步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在推动湖北企业上市工作方面,湖北还将有哪些具体举措?围绕以上问题,支点财经记者近期专访了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段银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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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扩容

《支点》: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成立有何现实意义?

段银弟:第一,该举措有利于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来看,国家层面已先后制定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规范,也设立了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行、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地方资产管理、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新兴金融业态发展迅猛,这些新业态的监管处于“模糊地带”,存在监管缺位的情况。

成立地方金融监管局不但填补了监管真空,还将构建地方统一监管框架,对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责权限、监管对象、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等制度作出相应安排,最终形成在省级行政区内,由中央监管部门派出机构与地方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各有侧重,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运行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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