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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老师的工资是多少?明朝待遇低,清代“小学”老师年收入……(2)

2018-09-10 22:29:10 网络整理 阅读:173 评论:0

清代光绪私塾先生的学费收入

另一份清代光绪年间私塾先生的议学关书上,诸生束脩(学费)开列于左:程正春束脩钱收鹰洋一元八角;程赐宝束脩钱收鹰洋二元一角;程大兴束脩钱五角(今以蒙程大兴为首,以前所谈之事鹰洋一元,今日有疾病在身不能学书);程德大束脩钱二元;程双禄束脩钱收钱四百文,四百文未收。

从缴纳束脩情况可知,潘富贵先生共教育程家五名学生,束脩钱共计鹰洋六元四角。除工资外,塾师食宿一般都由东家供给,除三餐外,还会有点心、茶水等供应。这里使用的货币“鹰洋”又叫做“墨银”,是鸦片战争后墨西哥在中国设银行发行的银圆。

古代教师考核与教学量和教学成绩挂钩

在唐宋及以前,对教师业务的考核主要在“教学量”上,明代则开始与教学质量和升学率挂钩。明朝对教育主管和教师的考核,除了和其他行业官吏相同的“考满”、“考察”外,还单设有“学官考课法”。

“学官考课法”是明太祖朱元璋推出的教师考核制度,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颁行。该考核办法的中心是, “以九年之内科举取中生员名数为则,定拟升降”。据《明会典》记载,府学教授有9名学生在乡试中举,州学学正有6名学生中举,县学教谕有3名学生中举,方算称职,可获升迁资格。

平时对教师也有考核。如 在月考中,学生三月无长进,教师要被扣工资。当时教师工资由现钞和米两部分组成,扣工资的形式主要是“罚米”。 如果学生在学年末举行的“岁考”中仍不进步,问题就大了———凡府学12人、州学8人、县学6人以上无长进,府州县地方官及所属学校教师 除被“罚俸”外,还要被“训导”。

如果“岁考”中,,府学24人、州学16人、县学12人以上无长进,要取消教师资格,巡按御史或按察使有权直接开除(罢黜)教师。不仅教师被处理,府州、县的地方官员也跟着受罚,要被处以“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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